宁国市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7-02-10 11:46:45 浏览:72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红十字会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协助政府实施赈灾救援。

        (三)开展人道主义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和现场急救工作,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灾、防病知识;按照上级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四)依法开展与国外红十字会组织、红新月会及港、澳、台红十字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活动。

        (五)组织管理全市红十字会志愿者队伍;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六)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依法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

        (八)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宁国市红十字会(原宁国县红十字会)成立于1990年9月,其办公室挂靠在市卫生局。2012年3月市编委决定,将市红十字会单独设置,正科级建制,列入群团序列。目前红会机关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人。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服务;加强核心业务能力建设,切实做好备灾救灾工作,扎实推进应急救护知识培训,积极开展人道救助活动,认真做好无偿献血宣传及造血干细胞、遗体(器官)捐献推动工作,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推动志愿服务和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广泛宣传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加强组织能力建设,加强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大力推动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着力完善红十字会工作机制。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7年收支总预算42.2751万元,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189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770万元。

        二、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收入预算42.27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2751万元,占100%。

        三、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支出预算42.2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2751万元,占76.3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0万元,占23.65%,主要用于保障红十字业务工作、各项中心工作、共性工作开展等支出。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2.2751万元。收入来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1890万元,占87.9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91万元,占3.10%;住房保障支出3.7770万元,占8.93%。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275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1890万元,占87.9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91万元,占3.10%;住房保障支出3.7770万元,占8.93%。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37.1890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8.9389万元,增长31.64%,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一名在编工作人员及基本工资标准提高等。

        (二)“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1.3091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3662万元,增长38.84%,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一名在编工作人员及基本工资标准提高等。

        (三)“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3.7770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4812万元,增长64.52%,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一名在编工作人员及基本工资标准提高等。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27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71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 物业管理费、 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890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与以往年度相同,本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92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

        1. 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 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红十字会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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