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红十字会遗体捐献志愿者汪思胜荣获六月份“宁国好人”称号。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作用,推动社会形成学习、关爱、崇尚、争当好人的良好风尚,市红十字会积极挖掘并宣传好人事迹,今年以来已有3名红十字志愿者荣获各级“好人”称号。
五月份“中国好人”殷美明,女,1982年5月出生, 宁国市方塘乡潘茶村村民,一个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普通山区的农民女子,执着坚持公益活动18年,她的故事感动了无数的宁国人,也影响着无数的宁国人,她不仅坚持自己一个人做公益,而且还成立了红十字“美明公益”志愿组织,吸引了一批志同道合的志愿者和爱心人士。作为宁国市红十字会骨干志愿者,她同时也是一名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
四月份“宁国好人”刘长金,男,1957年1月出生,宁墩镇吉宁村村民,因车祸致颅脑损伤,经医院极力抢救无效后死亡,捐献出一对角膜、一对视网膜、一对肾脏、一个肝脏,挽救了3名患者的生命,帮助了2名患者重见光明,并为中国医学科研贡献了力量。
六月份“宁国好人”汪思胜,男,1958年11月出生,西津街道罗溪村村民,因窑厂意外发生塌方,导致左脚终身残疾,主动签订遗体捐献志愿书,成为罗溪村第一个签订遗体器官捐献的残疾人。
遗体器官捐献是一种彰显社会文明进步的高尚行为,也是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的具体体现。(宁国红十字会 何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