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根据宁国市编委《关于理顺市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批复》(宁编〔2012〕4号)文件精神,市红十字会单独设置,正科级建制,列入群团序列。为便于开展工作,从即日起按新的管理体制启用“宁国市红十字会”公章,原“宁国市红十字会”公章自行作废。
特此通知
附:印模
新启用章: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