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天使基金资助申请须知
“小天使基金”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支持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救助0-18周岁贫困家庭的白血病儿童而设立的专项公益基金。
一、救助对象
0-18周岁确诊为“白血病”的中国籍儿童。
二、资助标准
1,对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的白血病患儿每人一次性资助5万元;
2,对无需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或需要移植但尚未实施移植手术的白血病患儿每人一次性资助3万元;
3,患儿在获得3万元资助款后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补充一次性资助2万元。
三、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资助申请表》
2,申请患儿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3,申请患儿法定监护人双方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最新病情诊断证明原件(须加盖医院公章/医务处章/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
5,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须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6,骨髓检查报告复印件;
7,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可同时提交《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造血干细胞移植资助申请表》及配型报告。
四、资助流程
1,向患儿户籍所在地红十字会递交申请材料,县(市)级红十字会收到纸质资助申请资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项目管理系统录入;
2,上级红会/基金会在项目管理系统中逐级完成在线资料审核;
3,中国红基会对省级红会/基金会提交的患儿资料进行审核;
4,中国红基会将核实后的待评审名单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现场或网络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向患儿法定监护人发放《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 白血病儿童资助告知书》;
5,受助患儿法定监护人按告知书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提交至省级红十字会/基金会,并在项目管理系统中完成录入,提交中国红基会审核;
6,中国红基会按照回执资料审核通过时间先后顺序,分批次对资料合格的受助患儿进行资助,资助款将通过财政部授权的支付方式和流程拨付至省级红会/基金会,再由省级红会/基金会拨付至患儿账户;
7,拨款后回访。
五、不在资助范围内的请勿申请:超龄、去世、能够承担治疗费用、其它疾病。
申请方式
如需申请资助,患儿法定监护人可登录“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网(http://www.crcf.org.cn)”--“我要求助”页面,下载《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资助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市(州)、县(区)级红十字会审核;如患儿已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可另行下载填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造血干细胞移植资助申请表》一并提交。
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须知
“天使阳光基金”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支持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救助0-14周岁贫困家庭的先心病儿童而设立的专项公益基金。
一、申请条件
0-14周岁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且需要手术治疗的中国籍儿童。
二、资助标准
1,家庭自付5千元(不含)至1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5千元;
2,家庭自付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1万元;
3,家庭自付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1.5万元;
4,家庭自付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2万元;
5,家庭自付3万元以上的(不含3万元)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3万元。
三、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申请表》;
2,申请患儿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3,申请患儿法定监护人双方的户口薄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患儿心脏超声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
四、资助流程
1,向患儿户籍所在地红十字会递交申请材料,县(市)级红十字会收到纸质资助申请资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项目管理系统录入;
2,上级红会/基金会在项目管理系统中逐级完成在线资料审核;
3,中国红基会对省级红会/基金会提交的患儿资料进行审核;
4,中国红基会将核实后的待评审名单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现场或网络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向患儿法定监护人发放《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告知书》;
5,受助患儿在告知书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手术;
6,受助患儿法定监护人按告知书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提交至省级红十字会/基金会,并在项目管理系统中完成录入,提交中国红基会审核;
7,中国红基会按照回执资料审核通过时间先后顺序,分批次对资料合格的受助患儿进行资助,资助款将通过财政部授权的支付方式和流程拨付至省级红会/基金会,再由省级红会/基金会拨付至患儿账户;
8,拨款后回访。
申请方式
如需申请资助,患儿法定监护人可登录“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网(http://www.crcf.org.cn)”--“我要求助”页面,下载《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市(州)、县(区)级红十字会审核;如患儿已获资助并需申请补充资助,可另行下载填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补充资助申请表》提交。
详情请联系
宣城市红十字会:0563-3027834
宣州区红十字会:0563-3017007
郎溪县红十字会:0563-7020729
广德市红十字会:0563-6041330
宁国市红十字会:0563-4112252
泾县红十字会:0563-2383019
绩溪县红十字会:0563-8164889
旌德县红十字会:0563-8604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