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系列重大问题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03-11 11:16:20 浏览:1586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在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重要基础,深刻回答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系列重大问题,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基本遵循。

2018年11月6日至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上海考察。这是11月6日上午,习近平在虹口区市民驿站嘉兴路街道第一分站,同几位正在交流社区推广垃圾分类的做法的年轻人亲切交谈。新华社记者 李涛/摄

1.关于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统一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2.关于政治和法治的关系

党和法的关系是政治和法治关系的集中反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党和法关系的要害所在。

3.关于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

要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

4.关于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

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是我们党的明确主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不是包办具体事务,不要越俎代庖,领导干部更不能借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之名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

5.关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明法与道德在国家治理中的相互作用,强调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提出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

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

6.关于市场经济和法治环境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这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法与经济基础的相互作用原理。

要准确把握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布局,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有机统一,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要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严惩侵犯产权犯罪,坚决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

7.关于改革和法治的关系

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为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在长江三峡库区,为解决库区消落带植物存活的治理难题,重庆法院引进了耐淹耐旱的中山杉。图为重庆法院长江三峡库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的中山杉在水库蓄水时被部分淹没的景象。最高人民法院供图

8.关于疫情防控和法治的关系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抗疫斗争凸显了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要学习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9.关于继承和创新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

要积极传承中华法系优秀思想和理念,善于将明德慎罚、以和为贵等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智慧融入新时代审判工作,与时俱进挖掘“马锡五审判方式”等革命文化的时代价值。

要以历史和现实为镜,既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又决不照搬别国的模式和做法,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10.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促进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要强化涉外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国际商事法庭作用,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开展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为推动全球治理和国际法规则制定贡献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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