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南京市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全国多个省份及我省马鞍山市和县已报告南京市确诊病例关联无症状感染者,我省芜湖市鸠江区报告1例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关联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有效防范输入性风险,根据安徽省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7月25日安徽省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宁国市红十字会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进展成效公示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成效,根据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要求,现对我会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021年7月11日 项目名称1:送应急救护培训进机关、社区、乡镇及...
单位名称宁国市红十字会责任领导、科室及普法联络员分管领导: 柴红霞 责任科室: 办公室普法联络员:钟甜普法对象 1、对内:红十字会机关工作人员及红十字志愿者2、对外:全体公民重点普法内容(结合本单位职能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列举最重要的10部以内法律)《宪法》、《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章程》、《献血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
关于对2020年度健民医院医疗爱心救助资金项目拟救助对象的公示 为对我市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贫困家庭提供人道帮助,传递爱心单位的温暖,市红十字会于2021年2月1日召开了健民医院医疗爱心救助资金项目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评审会议,对2020年申请救助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评审,一致同意对14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家庭)进行救助。现将拟救助的相关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在...
为对我市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贫困家庭提供人道帮助,传递爱心单位的温暖,市红十字会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了健民医院医疗爱心救助资金项目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评审会议,对2020年申请救助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评审,一致同意对10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家庭)进行救助。现将拟救助的相关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信函反映至我会。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10月16日&...
单位名称宁国市红十字会责任领导、科室及普法联络员分管领导: 柴红霞 责任科室: 办公室普法联络员:蒋鑫普法对象 1、对内:红十字会机关工作人员及红十字志愿者2、对外:全体公民重点普法内容(结合本单位职能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列举最重要的10部以内法律)《宪法》、《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章程》、《献血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为坚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生和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根据宣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严控近期一切大型集会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市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同意,从即日起,我市范围内严控近期一切大型集...
根据国家、安徽省和宣城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控疫情发生和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现就我市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1月9日后,从武汉来宁国、去过武汉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决定对全市城乡活禽交易市场实行休市,现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全面禁止城乡农贸市场活禽交易。 二、严禁农贸市场内野生动物交易违法行为,对农贸市场内发现的涉嫌野生动物交易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三、市场开办者和经营户落实第一责任...
为对我市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贫困家庭提供人道帮助,传递爱心单位的温暖,市红十字会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了健民医院医疗爱心救助资金项目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评审会议,对2019年申请救助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评审,一致同意对20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家庭)进行救助。 现将拟救助的相关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信函反映至我会。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